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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集中学习会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各二级机构:

按照学校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结合近期学习重点,现将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集中学习会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自学阶段:8月31日—9月2日

集中学习研讨阶段:9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现场交流研讨和书面交流研讨相结合)

三、主题

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近期学习的体会和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伟大建党精神和“九个必须”,谈如何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贯彻“九个必须”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四、地点

东一楼会议室

五、主持人

党委副书记、校长石云辉

六、参加人员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七、会议议程

(一)近期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

1.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2.《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二)党内法规集中学习

1.《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2.《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三)警示教育

1.观看警示教育片《任性的代价》

(四)集中学习研讨

专题研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主题谈认识、谈感悟。

1.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泽平(10分钟)

2.纪委副书记杨龙(8分钟)

3.图书馆馆长李彤(8分钟)

4.美术学院院长 王锋(8分钟)

5.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王廷勇(8分钟)

(五)石云辉总结讲话

八、注意事项

(一)请交流发言同志于9月2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讲稿或者PPT交到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办公室(512室)何钰婷处,会上未发言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于9月3日(星期五)会前将学习交流书面发言材料报送到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办公室(512室)何钰婷处。所报材料需按之前发文的排版格式规范排版。

(二)请参加学习会的同志佩戴党徽,提前做好安排,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确保准时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有课需请假的同志,请凭课表到宣传部办公室报备。

(三)请学校党政办公室做好会议室布置、设备调试、参会领导通知工作。宣传部做好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学习资料准备、会议记录纪要、会议新闻报道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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