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示(二十六)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对“察民情访民意”调研活动进行回头看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调研贯彻全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的调研结果,总结凝练调研过程中师生关心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对通过“察民情访民意”调研活动 ,汇总梳理形成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进行回头看,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特别是与师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是否提出解决措施,逐步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是否形成长效机制,是否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效由群众评价”。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察民情访民意”调研活动回头看的工作情况及时形成总结报告,于2021年9月8日前将总结报告纸质版(盖章签字)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qnsydsjyb@sgmtu.edu.cn。

 2.对调研次数和形式进行再审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要深入分管联系的领域、党支部联系点,采取蹲点调研、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每月调研次数不少于3次,加强对调研的统筹安排,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扎堆调研,不增加基层负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找准查实,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办实事。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9月8日前将调研的台账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盖章签字)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qnsydsjyb@sgmtu.edu.cn

 3.结合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实际调研的情况,把调研中查找的问题作为抓落实、办实事的重点,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和专业特色,在“察民情访民意”调研的基础上,在8月-9月期间要形成至少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式,集中1天时间开展调研成果交流,强化调研成果运用。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10月13日前报将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交流简报,纸质版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qnsydsjyb@sgmtu.edu.cn。

 

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集中学习会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示(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