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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示(二十二)

基层党委(总支):

请严格按照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79日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好我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于716日前将二级党委(总支)审核通过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交到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12办公室),并在720日前筹备好、组织好、召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总结报告工作,于7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到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简报组,提交材料时需附上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清单(见附件)。

联系人:何钰婷

办公邮箱:qnsydsjyb@sgmtu.edu.cn

附件: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清单(参考样式)

 

 

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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