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党史学习教育有关材料的工作提示(六)

各基层党委(总支)、相关二级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为全面掌握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反映我校党史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取得成绩和经验亮点,促进工作交流,高质量推动我校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简报报送主体及报送内容要求

(一)报送主体:各基层党委(总支)

(二)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具有创造性、示范性、借鉴性的做法、成效及经验。

3.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动态。

4.阶段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5.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材料组设定主题的约稿。

6.需要向上级反映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二、简报报送方式

简报需按之前下发的参考模板规范文稿排版,纸质版需经党委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拷贝报送到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512办公室)。

三、简报报送有关要求

(一)数量要求。各基层党委(总支)每周至少报送1篇,每月不少于4篇。

(二)质量要求。简报要结合实际,体现自身特色,注重实效性,实事求是,文字精炼。

(三)时间要求。每周四下午16:00前报送,如遇法定节假日将在工作群内另行通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四)统筹推进。各二级党委(总支)要统筹部署、精心组织、有效推进所属各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各党支部简报材料交所在党委(总支),统一提交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请党政办以党史学习教育中我校校级领导近期调研情况为基础,围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情况提供一期简报;请组织部、团委、学工部、研工部、机关党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围绕本机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及创新经验做法、特点亮点,形成一期工作简报;请“喜迎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的牵头部门将近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期工作简报。此项涉及的二级机构简报材料请于422日下午16:00前报送,纸质版经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拷贝至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5512办公室)。

 

联系人:何钰婷,电  话:8737030

 

 

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15

上一条:关于用好思政广场及州内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提示(七)


下一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示(五)